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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2019年成人高考报名须知

2019-09-01 15:15   来源:未知

 

 一、2019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须知
       1.报名考生须仔细阅读《四川省2019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宜宾招生考试网成人高考栏目),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考生应在正住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区)招办报名!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的在校生不能报考!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对于因此造成其他考生无法实现报名而引起的纠纷,需承担全部责任。
       3.考生须对所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和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须对填写的个人简历(学习简历和工作简历)、专升本考生专科及以上毕业学校、专业及时间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考生填写不实或填写失误影响到考生现场资格确认、考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自负。
       4.请考生务必于2019年9月4日至9月11日17:00期间登录宜宾招生考试网,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提交本人报名基础信息(含考生简历、专升本考生专科及以上毕业学校、专业及时间),按规定的标准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并依据报名网站提供的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在符合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生源范围的前提下,选报学校及专业志愿。逾期不再补报,未成功缴纳报名费视为报名无效。
       5.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即构成考生对所提交的资料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的承诺,考生需认真核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若发现问题须于9月11日网上报名结束前凭自己的网报号和身份证号在网上及时修改。
        二、2019年成人高校报名现场确认须知 
凡在我县成功进行了网上报名和缴费的2019年成人高校考生,必须由本人于9月15日至9月19日17:00到长宁县招办(长宁镇竹海路二段168号五栋县教体局办公大楼三楼)进行报名基础信息和志愿信息的现场确认,交验相关材料,并采集本人面颊及左右拇指指纹信息。
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需交验的相关材料:
       1.报考高中起点专、本科的考生需交验高中或中专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毕业证原件,须持单位从业证明或社区、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待业证明即非在校生证明);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需交验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所有考生均需交验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符合《四川省2019年成人高校招生实施规定》录取照顾条件的考生,需交验相应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其经考生单位确认监章的复印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3.符合《四川省2019年成人高校招生实施规定》可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条件者,报名时须填写《四川省2019年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申请表》或《四川省2019年优秀教师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申请表》一式两份,同时交验相应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其经考生单位确认签章的复印件二份,一并交县招办(其中,优秀运动员考生的《四川省2019年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申请表》等,只交一份给县招办)。
符合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的优秀运动员考生,还需填写《四川省2019年优秀运动员报考成人高校运动成绩认定表》,并将此表和经所在单位签章后的《四川省2019年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申请表》(附经单位签章确认获奖证书及其复印件、成绩认证材料)交县招办。
       4.长宁县成人高考考生现场确认流程:
      (1)考生首先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县招办资料审验处进行资格审查。
      (2)持身份证和审核合格凭条到县招办信息采集处进行摄像和指纹采集,指纹采集和摄像完成后再一次进行指纹验证,验证成功后庚及到县招办信息管理处打印《考生登记表》。
      (3)领取《考生登记表》。仔细核对《考生登记表》中各项报名信息 ,准确无误后用黑色签字笔在表中“考生确认签字”处确认签字(此表要扫描,请勿折叠和污损)。
      (4)再回到资料审验处交验《考生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单位监章的加分照顾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等报名报考相关材料(考生须对照《考生登记表》上的考生号在上述材料上标明自己的考生号)。然后领取《给考生的一封信》,认真阅读并妥善保存。至此,整个报名流程结束。
       三、几点温馨提示: 
       1.长宁县2019年成人高校考试时间、地点:10月26、27日在长宁县中学进行,10月25日下午4:30考生试座。
       2.考生本人须持身份证在考前2日内(即10月24—25日)到长宁县中学弘毅楼二楼县招办信息管理办公室再次验证指纹信息并领取准考证。
       3.凡符合少数民族待遇县加分的考生,请回户籍所在地报考方能加分,否则后果自负。
       4.考生现场确认信息时务必带齐须交验的全部原件、复印件,加分照顾材料复印件(除身份证外)按要求到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监章确认。身份证遗失和消磁的考生请提前做好准备。
       5.长宁县招考办地址:长宁县长宁镇竹海路二段168号5五栋县教体局办公大楼三楼,联系电话:0831-4622559、4628326。
长宁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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